(一)主要职能
科技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地震科技创新、地震政策法规研究、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及科技开发、地震应急响应管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应用管理;科技外事管理;重点实验室建设;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科研信息的统计;科技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所科技发展规划制订与实施;
2. 负责所科研项目的组织、登记、审核、申报、检查和验收;
3. 负责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日常工作与现场救援、科学考察的协调与管理;
4. 负责组织地震政策法规、计量标准等相关研究和实施;
5. 负责组织地震灾害科普宣传、科研信息的统计与发布;
6. 负责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项目的立项、论证、检查与验收;
7. 负责所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上报、评奖及地震局、国家奖等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专利);
8. 负责所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对科研人员学风与科研诚信进行监督与管理;
9. 负责所科技外事活动与国际合作项目管理;
10. 承担所科技委日常事务,组织安排全所学术交流活动;
11. 负责中国地震年鉴和个人网赌流水多大算违法课题总览相关素材的组织编报;
12. 负责所科技服务项目、产品和成果的评审、验收、转化与管理;
13. 协调、指导学会相关事务;
14. 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协调管理;
15. 负责组织修缮购置专项规划的编制、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16. 负责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与分析测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17. 负责网信办相关工作;
18.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